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2008年3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市企业发展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调查了部分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现将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86.01亿元,比上年增加24.19亿元,增长39.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7.1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78亿元,国债转贷收入0.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3亿元,调入资金0.64亿元,财政收入总计150.78亿元;2007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87.18亿元比上年增加22.95亿元,增长35.73%,加上体制上解及专项上解12.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6.42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08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财政支出总计147.08亿元。收支相抵,财政年终滚存结余3.7亿元,其中净结余0.61亿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49.25亿元,比上年增加34.39亿元,增长231.43%;基金预算支出41.15亿元,比上年增加27.72亿元,增长206.40%。基金收入总计59.22亿元,基金支出总计50.8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41亿元。
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表明,2007年我市财税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认真落实中央、省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市财政进一步加大了财政引导投入力度,2007年安排“三农”资金6.02亿元、工业发展和改革改制资金3.68亿元、城建资金35.94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4.84倍、2.68倍、3.25倍;积极开展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当年减轻企业税负5.69亿元,依法依规落实各项税费减免及出口退税政策,实现出口退税14.51亿元,促进了我市企业的发展和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市技术进步投资担保公司累计注入资金2.3亿元,并对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给予补贴,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二是着力构建和谐长沙,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在率先中西部地区实现城镇、农村低保人员应保尽保的基础上,2007年提高了低保补助标准,市财政安排低保资金8883万元;从2007年秋季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一费制”全免入学;安排资金启动了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筹措资金3.74亿元,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到4%;市本级建立了下岗职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3800万元,并积极购买公益性岗位,有效解决了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问题。三是不断创新征管措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国税部门在全国率先推行税控收款机,积极推行电子报税缴税征收方式;地税部门强化税源“三级监控”管理,重点加强了涉税信息和发票的比对;财政部门在做好收入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推进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网络化改革,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从2007年起一律停止对非税收入和契税的非政策性减免。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62.52亿元,比上年增长48.31%;完成辖内一般预算收入506.2亿元,占全省的45.12%,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四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财政改革成效明显。市本级全面推行了综合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建立健全了印刷、接待、车辆维修、保险、加油等一系列定点采购机制;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程序,完善了基金管理制度,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文件,定期公开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及交通费,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计发现,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本着依法审计、依法处理的原则,区别情况进行了处理。
1、预算编制管理上的问题。一是项目立项欠严谨,预算编制交叉重叠。2007年市财政批复的公共项目预算、部分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存在功能类似的项目重复申报及预算编制交叉重叠的问题,涉及资金总额4549.6万元。二是部分单位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2007年,市国土局下属市土地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市土地交易中心2007年收入共计4081.13万元、支出共计2929.17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市国土局部门预算管理。市民政局将市财政安排的福彩公益金2298万元未严格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三是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07年,市高新区年初预算安排土地开发专项资金24647万元、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处理意见:(1)责成市财政部门严格项目审核,建立合理的部门项目预算申报、审核、编制管理体系,清理整合项目资金。(2)严格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对部分具有特定职能且收费收入较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收支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3)责成相关部门准确完整地编制预算,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管理。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的问题。一是科技资金项目收益偏低。至2007年末,科技三项经费资本金注入项目累计61个,总金额7510.78万元,2005年至2007年实现现金收益仅10.2万元。二是资金投放较为分散。2007年市本级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000万元,涉及项目单位和政府机关部门160家,其中投放3-10万元的节能项目88个、12-20万元的节能项目46个,分别占投放项目总数的55%和28.75%,重点不够突出,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三是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2007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城管局“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2亿元,该局在其中列支非项目资金8146.20万元,改变了专项资金使用用途,致使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形成新的资金缺口。四部分项目资金长时间闲置。市商务局专项资金2006年结转到2007年共计1191.84万元,2007年结转至2008年共计2593.32万元,财政资金长时间闲置,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五是缺乏行之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抽查2005年至2007年部分商贸发展资金项目,发现部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及使用程序不够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处理意见:(1)责成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合理调整专项资金投入范围。(2)责成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3)责成市财政和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上的问题。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部分单位欠缴超过半年以上,部分单位未按每人每月100元的保底要求缴存。
处理意见:责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归集力度,对欠缴额度大、欠缴时间长和未按保底要求缴存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4、财政财务管理上的问题。一是收入未及时清缴预算。至2007年底止,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双控账户土地出让金余额14.83亿元未及时清缴预算。二是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至2007年末,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及下属单位有108.65万元污水处理费滞留账上,未及时返还市财政,其中局机关滞留9.54万元、下属单位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滞留99.11万元。三是财务管理欠规范。2004年至2007年,市司法局下属市工读学校往来账中,共计有1742.05万元应列未列收入。
处理意见:(1)责成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加强土地出让金双控账户管理,及时清缴预算。(2)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及下属单位应退未退财政资金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予以全额收缴市财政。(3)责成市司法局立即进行账务调整,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反映各类收入。
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三、审计建议
针对目前我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建立科学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标准体系,缩小实际经费支出与预算的差异;建立合理的部门项目预算申报、审核、编制管理体系,清理整合项目资金;严格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对部分具有特定职能且收费收入较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收支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及追加预算。
(二)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整合我市各类政府投资公司职能,统一各类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和支付平台;认真清理历年结转的财政专项资金,对结转多年仍未安排的项目资金收回重新安排;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具有发展前途和推广价值的项目,避免出现多头投放,资金分散,效益低下的局面;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反馈,建立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建立完善与工商、财税、统计、劳动保障、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新型征缴体系,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四)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集中核算单位转轨。借助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对建设资金实行集中审核、统一支付;进一步整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等财政管理资源,加大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