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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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简介

 

 

()办公室

1、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组织完成人大、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回复;组织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审计事项。

2、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会务、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搞好部门协调,督促决议的落实。

3、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报告、文件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编写《审计工作大事记》。

4、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

5、负责全市审计统计工作,管理局机关资料、档案。

6、做好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法制处

1、负责地方性审计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行政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方面的工作

2、负责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组织对区、县()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3、负责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4、负责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行政复议和局机关审计行政涉讼的应诉。

5、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法制工作。

 

()财政审计处

1、组织制订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

2、负责.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

3、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4、负责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组织对财税系统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5、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

 

()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处

1、负责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授权,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任务。

2、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证券、社会募集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3、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4、负责审计区、县()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5、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的金融和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行政事业审计处

1、负责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缴款关系的市委机关、市人大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2、负责审计分工范围内的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的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1、负责对分工范围内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2、负责审计区、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3、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市属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决算以及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审计市直各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

3、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经贸审计处

1、负责对分工范围内的市属国有企业或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工交、商贸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2、负责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和损益。

3、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贸审计业务。

 

()外资运用审计处

1、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授权,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任务。

2、组织对境外机构、企业和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3、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经济责任审计局

1、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负责对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指导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十一)人事教育处

1、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

2、负责局机关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系统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和全市性表彰工作,干部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4、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搞好部门协调,督促决议的落实。

5、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安排和组织

6、协助区县()管理本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系统教育培训。

9、负责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以及聘请特约审计员的工作。

10、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十二)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

1、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2、协助局党组书记和局机关党委书记做好基层支部的党建工作,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管理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十三)开发区分局

1、负责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2、负责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所属机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3、负责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

4、负责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市属国有企业或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

 

(十四)计算机管理处

1、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和局域网的管理维护。

2、负责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的推广和开发。

3、具体组织计算机知识教育培训。

 

(十五)内部审计指导处

1、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

2、制定内部审计发展规划,研究内部审计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3、编制和修订内部审计操作规程,检察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4、指导和监督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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