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24号
(总第1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长沙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8月27日,对长沙市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骨干道路及桥梁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梅溪湖道路桥梁工程项目”)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北至红枫路、东至三环线、西至碧桃路、南至象鼻窝,共包含夏鹃路、看云路等25个工程,其中道路工程13个,桥梁工程11个,隧道工程1个,概算金额为230756.97万元。
该项目于2017年7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30%的工程量,预计于2023年竣工。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支付金额31233.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565.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68.10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项目建设管理有序推进。但审计发现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在项目质量管理、造价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6个工程规划许可证、10个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尚未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3个工程未下发开工令即开始施工,1个工程先勘察后立项。
2、13个工程先实施勘察后补签合同。
(二)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管缺失。该项目在道路沿线石材尺寸、桥梁钢筋数量及长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小苗密度等方面与设计要求存在明显差异,有偷工减料现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均未提出异议,且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1个工程排水检查井所用直径8mm牌号HPB300热轧光圆钢筋未经检测投入使用。
3、1个工程止水带、止水钢板的材料报审资料造假,工程质量存在风险。
4、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仍有6条道路和1座桥梁未按期完工。
5、建设单位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不到位。7个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未办理变更手续;部分关键岗位人员签名为代签;
1个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另一个项目中担任现场技术负责人。
(三)造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个工程虚假计量,多付工程进度款39.96万元。
2、7个工程超进度计量,多付工程进度款2111.88万元。
3、项目现场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成本增加约810.6万元。
4、1座桥梁的施工便道工程变更和1座桥梁的台边坡防护工程变更为未批先建。
(四)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1个工程个人借用资质承揽工程,涉及合同金额12467万元。
2、3个工程湘江集团未在法定期限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1、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该项目有5条道路工程属于同一立项批文,于2013年11月至12月实施了勘察工作,之后建设单位将该5条道路的勘察工作拆分成5个单体勘察项目,于同一时间段2014年4月分别与4家勘察单位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合计96万元。
(2)该项目有3条道路工程属于同一立项批文,于2013年11月至12月实施了勘察工作。之后建设单位将该项目的勘察工作拆分成3个单体勘察项目,于同一时间段2014年4月分别与2家勘察单位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合计112.78万元。
(六)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履约保函管理不规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有10份合同的履约保函提交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日期,有3份合同的履约保函到期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保手续。
2、未按规定提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601.32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有5个工程的合同金额总计32533.49万元,均未按规定提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共计601.32万元。
3、财务记账科目错误,收入成本不匹配。该项目有电费8万元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而建设单位将其记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增加了项目结算成本。
(七)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未按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奖惩机制。
2、建设单位计量工作的参与部门未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6年—2017年某道路工程部分路段持续出现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至2018年1月该道路进场施工时,部分路段已被大量生活、建筑垃圾覆盖,经勘察设计单位测量,垃圾数量高达2.85万方。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长沙市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被审计单位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长沙市审计局将动态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长沙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21日